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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105号)要求,经各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37个项目为辽宁省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其中,23个项目(含3个备选项目)拟定向教育部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2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896319(传真)

附件:辽宁省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拟立项名单.docx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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